天國財寶 傳承永恆

作者:黃嘉生牧師

中華傳統文化中有古人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人若以德行服事人,後人必世世代代紀念。如徳蘭修女收養孤兒與貧病孤寡,雖然逝於異國,但受印度國葬萬人空巷。若有人立豐功偉業,他的功業也流傳被敬仰,如林肯總統解放黑奴,讓後世千千萬萬人尊崇。再若有人學富五車,將他的學說立言著作,他的言論學說百年甚至千年以後仍能流芳千古。可是這些不朽中卻沒有『立財』,因為財寶是短暫的。有句俗語說『窮不過三代,富不過三代』。將財富流傳給子女,幫助他們的教育和成家立業固然立意甚佳,但若超過他們生活必需,卻會讓下一代輕易不勞而獲,失去自己勤奮努力的競爭力,愛之反而害之。尤其若沒有清楚交代,子女之間爭奪家產,更引起兄弟鬩牆!

聖經路加福音就記載著一段兄弟爭家產,來找耶穌判斷的故事:『眾人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 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12:13-15)這裡耶穌不但責備這對爭奪祖產的兄弟,斥責他們的貪心,更是指出他們的祖上留下豐盛田產給子孫,反而造成子孫之間的不合。其實人更應定睛於永恆的家鄉。

接下去,耶穌就講了一個財主的故事。有一個財主家大業大、田產豐盛,因此蓋了大糧倉、大莊園。他自言自語地說:『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耶穌對這樣的人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其實我們每一個人自認擁有的,都不是我們自己的,而是神託付給我們的,在地上要好好用來榮耀主名,建立神國的;我們只不過是神的管家,有一天我們將與主耶穌見面交帳,我們在世上行的每一件事都要被審判,包括我們是否好好應用這一切屬於神的產業。這段聖經裡耶穌教導的結論是:『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因為,你們的財寶在哪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路12:33-34)

上一期天訊的 “主僕家書”曾經提到我們中文事工部原來在奇諾市的產業出售了。但與許多機構籌鉅款擴張建築反其道而行,與其累積更多的產業,不如來拓展神的國度。經由創辦人的同意,我們決定用這不算多但很寶貴資源的大部分來幫助其他地區的中文廣播事工,尤其是幫助新加坡復興福音廣播,希望他們能成長並且將來再度成為我們對全世界華人廣播傳福音的夥伴。

今年的主題是『心火相傳』,比較成語『薪火相傳』只差了一個字,但在屬靈層面的意義更深遠。『薪火相傳』好比古人的三不朽。德行、功績、學問固然在世上可以傳承久遠,但是永恆的價值是更要能積存財寶在天上。我們每個人將地上的財寶,用來傳天國的福音,多領人歸主,成為神的兒女,建造神的國度。這才是 “積存財寶在天”,將來在天上的賞賜是更大的!